1、拒不实行要坐牢《刑法》第三百一十三条 对人民法院的判决、裁定有能力实行而拒不实行,情节紧急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罚金;情节特别紧急的,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。刑法规定拒不实行人民法院生效的法律文书罪,情节紧急的将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。这个判刑首要条件是借钱不还,债权人到法院起诉后由人民法院判决;假如债务人拒不还钱,债权人可以提供被实行人有财产而不还钱的证据,到人民法院申请实行。因此,债务人有钱最好准时还钱,别把债权人惹急了,不然到时间免不了牢狱之灾。
2、“借钱不还”型诈骗《刑法》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,数额较大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,并处或者单处罚金;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紧急情节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;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紧急情节的,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,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。本法另有规定的,根据规定。“借钱不还”型诈骗,即借贷式诈骗,是指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使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欺骗办法,通过借贷的形式,骗取公私财物的诈骗方法。此类犯罪在日常时有发生,因为犯罪人一般都是披着民间借贷的面纱推行,而且多发于亲戚、朋友、熟人之间,因此与民事案件中的债权债务纠纷有肯定的相似之处,法院在处置此类案件时总是会进行严格审察。
3、信用卡逾期不还(恶意透支)《刑法》第一百九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,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,数额较大的,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,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;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紧急情节的,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;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紧急情节的,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,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:(一)用伪造的信用卡,或者用以不真实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;(二)用作废的信用卡的;(三)冒用别人信用卡的;(四)恶意透支的。前款所称恶意透支,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超越规定限额或者规按期限透支,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。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超越规定限额或者规按期限透支,并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越3个月仍不归还的,应当认定为“恶意透支”。恶意透支,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,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“数额较大”;数额在1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,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“数额巨大”;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,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“数额特别巨大”。
因此,对于用信用卡的小伙伴,必须要常常注意我们的用额度和公告信息。法律提醒:借钱,早晚是要还的!
引使用方法条
《刑法》第三百一十三条